河北省公路工程定额站实施阳光工程名录

一、造价依据的制定实施

包括新改建和养护定额、编制办法。

操作程序:

1、定额站负责现场测定、编制。

2、省厅主管部门组织评审。

3、交通厅审批、发布、实施,作为编制造价文件的依据。

对于工程和养护中出现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定额站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测定,编制补充定额,由定额站在河北交通造价信息网上发布,作为审查、计量支付的参考依据。

二、造价人员资格认证(交通行业使用)

1、资格考试分甲、乙两个级别,资格考试采取全国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的形式进行。甲级造价人员资格在全国各等级公路使用,乙级造价人员资格在省内高速公路以下使用。

2、操作规程:

① 造价人员资格考试原则上安排在年底进行,甲级考试地点由交通部定额站按片区指定,乙级考试地点由省站确定。

② 报名条件:

a、凡具有助理工程师(助理经济师)及以上职称,从事工程造价工作连续三年以上的现职在岗人员均可申请参加乙级资格考试。

b、凡具有工程师(经济师)及以上职称,从事工程造价工作连续五年以上的现职在岗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甲级资格考试。

c、已取得人事部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者,可免试“公路工程造价相关知识”、“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只参加“公路工程技术”和“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d、造价人员资格考试在两年内全部通过考试的由交通部颁发资格证书。

③ 乙级考试的阅卷工作由厅人事劳动处、定额站共同组织实施。考试结果(通过人员及科目)报部站核准后在“河北交通造价信息网”发布。

3、报名办法:

参加资格考试人员,由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盖章,交三张一寸相片,本人身份证、职称证书复印件报名。报考两科者,同时提交《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经省公路工程定额站审核后,报部站发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内部管理事项

站内下列内部管理事项,根据需要在站内部公示或在站局域网公开:

1、财务收支、经费使用和资产管理情况;

2、年度考核和职称评定;

3、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4、站内部的其它重要事项。

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九日